歐盟考慮對X處以巨額罰款,將馬斯克其他公司營收一同納入計算範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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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歐盟最新頒布的《數字服務法案》(DSA),歐盟可能會對馬斯克旗下社交平台 X 處以高達其全球年收入 6% 的罰款,但馬斯克在买下推特並將其更名爲 X 之後,這家平台後續遭到了多家企業的抵制,廣告收入已經大不如前。

歐盟警告稱,他們可能會根據馬斯克的其他業務(包括 SpaceX、Neuralink、xAI 和 Boring Company)的整體收入來計算對社交媒體平台 X 公司的罰款,這意味着罰款的金額將大幅增加。

當然,特斯拉並非馬斯克私人公司,不受馬斯克完全控制,所以不會計算在內。

今年 7 月,歐盟委員會初步認定 X 違反了《數字服務法案》。根據該法,如果在线平台爲能解決非法內容和虛假信息問題,或未能遵守透明度規定,歐盟可以對平台處以高達其全球年收入 6% 的罰款。

《數字市場法》將谷歌母公司 Alphabet、亞馬遜、蘋果、Meta、微軟、TikTok 背後的字節跳動和 Booking.com 指定爲“看門人”,但 X 並未被指定爲“看門人”,這意味着 X 無需遵守反壟斷法規針對大型平台規定的額外合規義務。

委員會發言人表示:“X 在用戶數量和營業額方面達到了量化門檻,但它並沒有充當企業用戶和最終用戶之間的看門人。”

根據 DMA,當大型平台擁有 4500 萬終端用戶和 10,000 個商業用戶,並且在過去三個財年中每年在歐洲的營業額達到 75 億歐元(IT之家備注:當前約 581.16 億元人民幣),並充當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門戶時,它們就被指定爲看門人。如果發現這些企業違反 DMA 將面臨最高達全球年收入 10% 的罰款。

不過目前歐盟委員會尚未決定是否對 X 進行處罰,可能的罰款金額仍在討論中,如果 X 能解決監管機構的擔憂,那么將有望避免被罰款。

知情人士也表示,X 有權對歐盟的任何決定提出異議,但最終裁決權歸歐盟委員會所有。馬斯克此前曾在 X 上表示,他將通過“非常公开的法庭鬥爭”來對抗一切《數字服務法》罰款。

責任編輯:安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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