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和文件的決定】國務院決定廢止以下行政法規和文件:一、國務院關於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別規定(1994年8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60號發布)二、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(國發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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